中国“光伏领跑者”计划可能与台湾企业合作?


发布时间:

2015-07-21

中国、台湾海峡两岸之间的第七届两岸可再生能源产业合作及交流会议上周在内蒙古呼和浩特举行,会中提及将加速两岸再生能源产业合作计划,并规划在融资平台与联盟方面进行合作。此外,中国的光伏“领跑者”计划可能会纳入台湾企业,加强双边合作。 中国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司长梁志鹏于会议上表示,两岸在再生能源产品与贸易方面的成长迅速,不少台湾企业已有投资中国大陆,也开始进行技术标准联合研究与检测认证合作。 在台湾2009年公布《再生能源发展条例》后,台湾再生能源市场的发展迅速,目前已有2080MW水力发电、630MW太阳能光伏、640MW风力发电以及110MW的生质能发电。其中又以光伏发电的成长速度快,五年内增加了600MW。不过,台湾的地理环境对于再生能源发电发展有不少限制,加上风、光发电不稳,目前仍需克服供电不稳的问题。但即使如此,台湾仍将2030年的再生能源发电量总装机目标提升到17250MW,占总电力系统30%以上;其中包含8700MW的太阳能光伏以及4000MW的离岸风电。 相较之下,中国大陆的再生能源发展迅速,装机量成长快,土地也十分辽阔,太阳能光伏发电在2050 年可望到达1000GW的规模,风力发电也可达800~1000GW,再生能源将占总发电比例86%。 两岸合作 与会人士表示,两岸在再生能源方面的合作有很强的互补性,未来可就双方优势进行融合互助,共同促进再生能源技术进步与产业发展。梁志鹏特别提及中国近期展开的“领跑者”计划,或许会研拟纳入台湾企业,共同发展更先进的光伏产品。 同时,在风力发电方面,台湾东元集团新事业推动中心执行长连昭志在会上表示,两岸可考虑合作“出海”,在全球进行合作,同时也在两岸的海上风电机技术方面寻求技术突破。目前,双方以共同编辑了第yi部风电标准《垂直轴风力发电机组》,帮助台湾的风电机组进入中国大陆市场。 梁志鹏表示,未来可能会考虑朝共同建立再生能源融资机制的方向迈进,包括双方在信贷、保险以及融资合作平台方面的合作可能。

中国、台湾海峡两岸之间的第七届两岸可再生能源产业合作及交流会议上周在内蒙古呼和浩特举行,会中提及将加速两岸再生能源产业合作计划,并规划在融资平台与联盟方面进行合作。此外,中国的光伏“领跑者”计划可能会纳入台湾企业,加强双边合作。

中国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司长梁志鹏于会议上表示,两岸在再生能源产品与贸易方面的成长迅速,不少台湾企业已有投资中国大陆,也开始进行技术标准联合研究与检测认证合作。

在台湾2009年公布《再生能源发展条例》后,台湾再生能源市场的发展迅速,目前已有2080MW水力发电、630MW太阳能光伏、640MW风力发电以及110MW的生质能发电。其中又以光伏发电的成长速度快,五年内增加了600MW。不过,台湾的地理环境对于再生能源发电发展有不少限制,加上风、光发电不稳,目前仍需克服供电不稳的问题。但即使如此,台湾仍将2030年的再生能源发电量总装机目标提升到17250MW,占总电力系统30%以上;其中包含8700MW的太阳能光伏以及4000MW的离岸风电。

相较之下,中国大陆的再生能源发展迅速,装机量成长快,土地也十分辽阔,太阳能光伏发电在2050 年可望到达1000GW的规模,风力发电也可达800~1000GW,再生能源将占总发电比例86%。

两岸合作

与会人士表示,两岸在再生能源方面的合作有很强的互补性,未来可就双方优势进行融合互助,共同促进再生能源技术进步与产业发展。梁志鹏特别提及中国近期展开的“领跑者”计划,或许会研拟纳入台湾企业,共同发展更先进的光伏产品。

同时,在风力发电方面,台湾东元集团新事业推动中心执行长连昭志在会上表示,两岸可考虑合作“出海”,在全球进行合作,同时也在两岸的海上风电机技术方面寻求技术突破。目前,双方以共同编辑了第yi部风电标准《垂直轴风力发电机组》,帮助台湾的风电机组进入中国大陆市场。

梁志鹏表示,未来可能会考虑朝共同建立再生能源融资机制的方向迈进,包括双方在信贷、保险以及融资合作平台方面的合作可能。